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发布2024年电子计价秤整治典型案例

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发布2024年电子计价秤整治典型案例

解秋晴 2024-12-18 未命名 14 次浏览 0个评论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发布了2024年电子计价秤市场秩序综合整治的典型案例,这一系列案例的公布旨在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规范电子计价秤的使用和销售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在此次整治行动中,市场监管部门重点打击了电子计价秤市场中的一系列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利用电子计价秤进行计量作弊、销售未经检定或检定不合格的电子计价秤、以及虚假宣传等。这些行为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通过深入调查和严格执法,市场监管部门成功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案件。部分商家被发现在电子计价秤上安装了非法软件,通过修改计量数据来欺骗消费者;还有一些商家销售未经检定的电子计价秤,导致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无法获得准确的计量结果。对于这些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进行了严厉处罚,包括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营业执照等。,,此次整治行动不仅彰显了市场监管部门对电子计价秤市场秩序的严格监管,也提醒了广大商家要诚信经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也应提高警惕,注意核对电子计价秤的计量结果,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4年,省市场监管局全面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深入开展电子计价秤市场秩序综合整治的工作部署,严厉打击电子计价秤作弊等计量违法行为,构建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和安心放心的消费环境。现公布一批典型案例,如下:

案例1.沈阳市苏家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桂刚废旧物资收购站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案

沈阳市苏家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对辖区内废旧物资收购站计量器具监督检查中发现,当事人使用的电子计价秤可通过输入密码实施作弊,以达到欺骗消费者的目的,经检定为不合格计量器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计量器具和违法所得,处以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并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案例2.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刘某某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案

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对大连市甘井子区刘某某经营的水产海鲜店开展监督检查中发现,当事人使用的电子计价秤可通过输入密码实施作弊,以达到欺骗消费者的目的,经检定为不合格计量器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不合格计量器具,处以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并将当事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案例3.鞍山市铁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利鑫金店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案

鞍山市铁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对鞍山市铁东区利鑫金店开展监督检查中发现,当事人使用的电子天平可通过遥控装置实施作弊,以达到欺骗消费者的目的,经检定为不合格计量器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不合格计量器具和违法所得,处以14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案例4.抚顺市顺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程某某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典型案

抚顺市顺城区市场监管局根据转办线索对抚顺石化早市程某某经营的榴莲摊位开展监督检查中发现,当事人使用的电子计价秤可通过输入密码实施作弊,以达到欺骗消费者的目的,经检定为不合格计量器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计量器具和违法所得,处以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并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案例5.本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刘某某销售不合格计量器具案

本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对刘某某经营的衡器店开展监督检查中发现,当事人经销的2台电子计价可通过输入密码实施作弊,经检定均为不合格计量器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辽宁省计量监督条例》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不合格计量器具,处以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并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案例6.丹东市东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杨某某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案

丹东市东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对杨某某经营的水产摊位开展监督检查中发现,当事人使用的电子计价秤可通过输入密码实施作弊,以达到欺骗消费者的目的。经检定,该电子计价秤为不合格计量器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不合格计量器具,处以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并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案例7.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君艳五金土杂经销处销售不合格计量器具案

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线索对君艳五金土杂经销处开展电子计价秤监督检查中发现,当事人经销的2台电子计价秤可通过输入密码实施作弊,经检定均为不合格计量器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辽宁省计量监督条例》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不合格计量器具和违法所得,处以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并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案例8.营口市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孙某某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案

营口市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投诉举报线索,对盖州市仙人岛风景区孙某某经营的海鲜摊位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当事人使用的电子计价可通过输入密码实施作弊,以达到欺骗消费者的目的,经检定均为不合格计量器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不合格计量器具,处以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并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案例9.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赵某某销售不合格计量器具案

阜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对赵某某经营的计量器具服务中心进行现场监督检查中发现,该中心经销的13台电子计价秤涉嫌具有作弊功能,可通过输入密码实施作弊,经检定均为不合格计量器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辽宁省计量监督条例》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责令停止销售不合格电子计价秤,没收不合格计量器具,处以罚款2000元,对直接责任人处以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并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案例10.辽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夏某某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案

辽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对文圣区夏某某经营的海鲜店进行监督检查中发现,当事人使用的电子计价秤,可通过输入密码实施作弊,以达到欺骗消费者的目的,经检定为不合格计量器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不合格计量器具,处以罚款1400元的行政处罚,并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案例11.铁岭市铁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邵某某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案

铁岭市铁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对李千户镇集贸市场邵某某经营的活鱼摊位检查过程中发现,当事人使用的2台电子计价可通过输入密码实施作弊,以达到欺骗消费者的目的,经检定均为不合格计量器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不合格计量器具,处以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并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案例12.朝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亿诚五金机电经营处经销不合格计量器具案

朝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朝阳市龙城区亿诚五金机电经营处开展监督检查中发现,当事人经销的45台电子秤可通过输入密码实施作弊,经检定均为不合格计量器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辽宁省计量监督条例》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责令停止销售不合格计量器具,没收不合格计量器具和违法所得,处以罚款8109元,对直接责任人处以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并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案例13.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赵某某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案

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对盘锦市兴隆台区赵某某经营的河蟹海鲜店检查中发现,当事人使用的电子计价秤,可通过输入密码实施作弊,以达到欺骗消费者的目的,经检定为不合格计量器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不合格计量器具,处以1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并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案例14.葫芦岛市兴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浪淘沙海鲜酒店使用以欺骗消费者为目的的计量器具案

葫芦岛市兴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对浪淘沙海鲜酒店开展监督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当事人使用的电子计价秤可通过输入密码实施作弊,以达到欺骗消费者的目的,经检定为不合格计量器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不合格计量器具和违法所得,处以罚款1400元的行政处罚,并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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